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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共同共有就平分吗 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依据是什么

2019年12月5日  杭州离婚纠纷律师

 张智斌律师,杭州离婚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浙江融哲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房产共同共有就平分吗

  夫妻之间的房产,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由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可是房产有夫妻共同共有是不是就意味着是由夫妻双方评分该房产呢那么,接下来由为大家带有关于房产共同共有就平分吗的知识吧,以供大家参考!



  一、房产共同共有就平分吗


  对于共同共有房产的分割,结合实际情况,可通过如下方式进行分割处理。


  实际分割。私有房屋可进行实际分割的,例如房屋不在一处,或者虽在一处但可分门别户的,应首先考虑分割产权。具体分割方式,需要双方协调沟通。


  作价分割。1、由双方协商,将房屋确定归一人所有,并由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对方适当补偿。2、若双方均欲取得房屋,可通过双方竞价方式确定房屋总价款及所有权归属,再由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对方约定比例的房屋价款。3、若双方均无意取得房屋或无力单独购买,则任何一方均可在征得对方书面同意后将房屋作价对于该价格,他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卖与第三方,取得的房屋价款由双方平分或按约定的比例进行分割。4、若双方通过以上方式均无法达成一致,则任何一方都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通过诉讼途径分割共同财产。




  二、什么情况下会共有继承


  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在财产上的一切权利,除了根本不能转移的以外,均归属于继承人、受遗赠人及其他遗产受益人所有。当继承人、受遗赠人为一人时,不发生共同继承或共同受遗赠的问题;当继承人、受遗赠人为数人时,则发生共同继承或共同受遗赠或二者混合并有的局面。尽管对共同继承的性质有不同看法,但我国民法理论界认为,应该采用共同共有说,即各继承人、受遗赠人对遗产享有共同共有的权利。


  对于遗产的共同共有,在理解上应注意以下几点:


  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 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有关于房产共同共有就平分吗的相关知识,从上文可知,房产共同共有就平分吗、什么情况下会共有继承和房产继承的法定条件等知识,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律师!;







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依据是什么

  婚姻关系的成立很重要,面对结婚关系的成立是需要双方当事人满足结婚的条件,然后在对于婚姻关系的成立上进行民政局结婚登记就可以。那么在对于离婚的再确定房产的分割情况。接下来关于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依据是什么的解答,由为您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疑惑。



  一、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依据是什么


  新婚姻法年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新婚姻法年规定,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二、离婚的途径有哪些


  登记离婚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诉讼离婚


  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与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问题。


  三、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案件,许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调解无效;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一种反映。而有一些离婚 离婚的形象图案件,虽然是;调解无效;,但并非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调解工作中,往往存在着力与不力,深入与不深入等差别,直接影响着调解效果。多年的民事审判实践说明,;调解无效;和;感情确已破裂;的含义不完全相同,;调解无效;并不都等于;感情确已破裂;。因此,不应当把;调解无效;作为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根据。在审判实践中,既不要把;感情确已破裂;与;调解无效;完全等同起来。也不要把;调解无效;简单地作;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志。更不要把;调解无效;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是;感情确已破裂;。


  为您整理的有关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依据是什么的内容,由此您就可以得知的是结婚证的要求是双方自己在自身满足结婚条件的基础上进行的一种确定婚姻关系的方式。那么面对离婚是要双方之间确以感情破裂才可以。如果您还有什么疑惑的话,欢迎到找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对疑惑问题解答。